木八、六十四号归妹方
甘草1两,明矾1两,食盐1两,川乌1钱,干姜3钱。
上为细末,米饭捣为丸。
数患痧症。
木八(《痧症全书》卷下)、六十四号归妹方(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一)。
必痧症已愈,然后可服,以绝其根,否则稍有痧气未除,断不可服,恐甘草作胀,热者助邪,反害之矣。
用甘草以助胃,用干姜、川乌以充胃,用明矾以解毒,用食盐以断痧,乌姜性热,恐人有宜有不宜,故每服止用五分为则,惟取其能绝痧根焉尔。
《痧胀玉衡》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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